万通发展已有胜诉先例,受损投资者维权索赔还需抓紧

案件进展与法律先例 - 2024年8月,北京金融法院对投资者诉万通发展证券虚假陈述案作出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 [1][2] - 首例胜诉判决的出现,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标准,有望大幅缩短其他投资者的维权时间成本 [1][3] - 法院已认定公司违法事实成立并判赔,这为后续投资者加入维权提供了明确信号和较高胜诉概率 [1][3] 信披违规事实回溯 - 案件起源于2023年2月的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1][3] - 2023年2月6日,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5.17%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但相关股东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信息 [1][3] - 直至交易所多次发函督促,公司才于2023年2月20日发布相关公告,信息披露存在明显延迟 [1][3] - 在信息披露延迟期间(2023年2月15日),万通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100万股股份 [2][3] - 股份冻结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其延迟披露直接影响了股价和投资者决策,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2][3] 投资者索赔关键信息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区间为: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3] - 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投资者进行索赔的核心依据 [2][4] - 随着首例判决落地,相关的维权进程有望进一步提速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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