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释放3个信号
搜狐财经·2026-02-09 18:09

政策导向与支持重点 - 政策明确扶优扶科导向,通过4方面举措中的2项重点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和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 [2] - 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及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将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2]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以发展符合新质生产力的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2] - 针对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的,融资间隔期调整为不少于6个月 [3]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但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3] - 沪深交易所就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补流超过30%的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3] 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 - 系统优化再融资全流程制度机制,回应市场对灵活性和便利度不够的关切 [4][5] - 明确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同时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使用进度考虑,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 [5] - 合理简化再融资申报材料,对于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披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可以直接引用 [5] - 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着力健全上市审核和日常监管协作机制,以提升审核针对性和效率 [5] - 业内预计,优化措施将缩短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时间周期,有利于企业抢抓市场机遇 [2] -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未来再融资政策还将持续升级,持续提高包容性和适应性 [6] 监管强化与生态建设 - 优化措施将防风险、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全链条监管,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确保举措平稳有序落地 [7] - 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以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披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 [7] - 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发行对象应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防止“忽悠式”再融资 [7]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 [7] - 业内人士建议,应引导企业专注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以质取胜”,在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的同时,避免对二级市场造成过度冲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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