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优化再融资一揽子举措核心观点 - 上交所宣布推出一揽子优化再融资的举措,旨在提高灵活性和便利度,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1] 优化再融资的四大原则 -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再融资功能发挥的集中问题,优化机制安排以提高审核质效[1] - 坚持扶优限劣,突出扶优、扶科政策导向,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引导市场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1] - 坚持系统思维,把防风险、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1] - 坚持稳中求进,平稳有序推进一揽子举措落地见效[1] 具体措施一: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且具有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1] -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1]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同时严防盲目跨界和多元化投资[1] 具体措施二: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 - 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2] -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对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可在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启动再融资预案[2]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但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2] 具体措施三: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 - 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2] - 明确已在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变的内容,再融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引用[2] - 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2] 具体措施四: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3] - 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在披露再融资预案后及时决策和申报[3] - 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应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3]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3] -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3] 后续工作安排 - 上交所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交易所规则制定修订,抓紧推动典型案例落地,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切实提高市场获得感[3]
突出扶优、扶科政策导向 上交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中国经营报·2026-02-09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