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交易所出手
中国证券报·2026-02-09 19:41

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推出的一揽子优化再融资措施,旨在进行结构性优化和资源优化配置,其核心是引导市场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同时加强全过程监管 [2]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以提高效率,坚持优中选优 [3]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严防盲目跨界和多元化投资 [2][3]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 在总结科创板、创业板试点基础上,沪深交易所研究推出主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放宽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允许超比例部分定向用于主业研发 [2][4] - 推出该标准旨在服务主板科技型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协同发展 [4] - 沪深主板“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5] - 沪深主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5] - 深交所调整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将“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中的占比下限由3%调整为5% [5] 明确未盈利企业再融资间隔期 - 明确科创板、创业板未盈利企业再融资间隔期为6个月 [2] - 上交所明确科创板成长层上市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可启动再融资 [6][7] - 深交所明确优化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且满足条件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7] - 北交所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 [7] - 此举被视为给科技型企业的“定心丸”,有助于其合理安排融资进度,及时筹措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 [7] 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 [8] - 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通过锁价定增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要求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在公告中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8]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格把关定期报告募投项目信息披露 [8] - 推出“再融资+控制权变更”监管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和认购对象谨慎决策,合理融资 [8] - 后续将对违反公开承诺的市场主体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形成市场震慑,规范通过再融资变更控制权的行为 [8] 其他融资支持措施 - 沪深北交易所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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