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再延续两年
第一财经·2026-02-09 21:1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政策适用于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的商品,要求因滞销或退货原因,且在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不含食品 [1] - 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退货规定执行 [1] - 该政策为2023年出台政策的延续,旨在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1]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跨境电商企业时常面临出口货物退货或滞销情形,退货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发展 [1] - 此次延续税收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降低企业出口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 [1] - 除税收优惠外,近年多部门出台措施缓解退货难题,例如海关总署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政策,允许企业灵活选择退货口岸 [2] - 跨关区退货政策打破了退货商品只能退回原出口海关的限制,为企业节省了退货时间和成本 [2] 行业规模与增长 - 据海关初步统计,2025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2.75万亿元 [3] - 2025年规模较2020年增长69.7%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