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唱高散货”证券欺诈案两主谋被判监禁最长24个月
智通财经·2026-02-09 21:29
案件判决结果 - 两名主脑李景康及林显辉分别被判处监禁24个月及22个月 [1] - 两名主脑各自的妻子陈艺诗及许佩欣分别被判处180小时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1] 案件性质与手法 - 案件涉及在社交媒体上推广的“唱高散货”计划 [1] - 被告根据“微信老师”提供的信息,进行无抵押卖空活动谋利 [1] - 被告意图欺诈而讹称拥有四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诱使券商发出卖盘,在未持有股份的情况下以推高价格沽出,并于股价回落时低价回购平仓,获取非法利润 [1] 案件影响与监管行动 - 欺诈活动合共获利330万港元,令星火证券蒙受重大亏损风险,并损害证券市场廉洁稳健 [2] - 香港证监会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打击该金融罪行,案件由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并转介警方 [1][2] - 香港证监会欢迎法院裁决,认为本案成功落幕体现与警方合作打击金融罪行的成效,有助维护香港证券市场廉洁稳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