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市禁止!最新提醒→
新浪财经·2026-02-09 22:05
珠海市规范农贸市场价格行为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旨在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 - 提醒对象为全市各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相关经营者 [1] 对经营者的定价与标价要求 - 经营者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1] - 经营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以标价签、标价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形式标示所有在售商品及服务价格,价格变动需及时更新 [3] - 标价内容需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阴阳价格”、价外加价等行为 [3] 对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要求 -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履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管工作,督促场内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 [4] - 市场开办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参与促销活动,应尊重经营者自主经营权,营造公平竞争秩序 [4] - 市场开办者需密切监测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共同守护好“菜篮子” [4] 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农贸市场价格行为的检查巡查力度 [4] - 监管部门将对“反向抹零”、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 - 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1][4] - 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