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买房补贴两到三万元 购房所在地无成套住房算首套房
新浪财经·2026-02-10 01:12

政策概览 -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于2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围绕品质住房建设、购房消费支持、信贷政策优化等重点领域推出22条政策举措,旨在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 供给端支持 - 新政支持开发企业利用新供地与存量用地打造高品质成品住宅,新建成品住宅的绿色建材工程量可计入单体应用比例,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可享受绿色金融支持[2] - 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项目的信贷投放,并创新定制化装修贷款服务,覆盖开发企业与购房群体[2] - 购买“清水+装修包”的“好房子”的消费者,购置6类一级能效、水效家电可享受售价15%的补贴,每人每类限补1件,单件最高补贴1500元,符合条件的智能家居、适老化产品也纳入补贴范围[2] 需求端刺激 - 补贴方面:中心城区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贴;首次购房居民可获得新房成交总额0.5%的补贴[3] - 各区县对辖区内“卖旧买新”的群众给予新购房总额1%的补贴,同一区县出售两套小户型换购一套大户型的,补贴比例提高至1.5%[3] - 贷款方面: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家庭购房可在拟购房屋所在区县核减1套住房套数,并落实公积金利率下调政策[3] - 商业信贷执行更宽松标准,购房所在地无成套住房即按首套房认定,已备案用于租赁的自有住房不计入家庭套数[3] - 税收优惠方面: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新购住房金额不低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可全额退税,低于则按比例退税[3] 存量资源盘活 - 鼓励租赁企业托管存量住房,金融机构提供经营性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4] - 引导国企市场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人才公寓、青年公寓等,属地政府按收购总额1%给予补贴[4] - 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不低于30%[4] - 支持存量商办用房改造转型,用于养老托育、社区服务、文体设施、都市工业及现代服务业[4] 交易与服务优化 - 全面推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简化网签备案与资金监管流程[5] - 升级“渝快办”“渝房通”服务平台,整合找房、选房、交易、缴费、登记全流程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5] - 推动购房与家居家电消费联动,组织企业推出折扣、满减等优惠[5] - 结合城市更新推行房票安置,支持危旧住房、非成套住房更新改造[5] 市场促销与秩序 - 市级层面常态化举办房交会、返乡置业、团购促销等活动,鼓励区县结合节假日开展区域展销,并优化线上交易平台,开展新媒体直播推介[6] - 强化市场秩序与舆情管控,规范商品房定价与二手房挂牌行为,加强政策解读与正面引导[6] - 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整治房地产网络不实信息、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乱象,依法查处违规机构与从业人员,并记入信用档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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