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 [3][4] 委托贷款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全资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75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资金用于上海九久的日常生产经营 [7][9][13] -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为发放贷款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3] - 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9] 借款方基本情况 - 借款方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3750万元人民币 [11] - 其股权结构中,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总店有限公司持有5.3%股权,为公司关联方 [11] - 上一会计年度(2025年度),人民文学曾向上海九久提供委托贷款28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上海九久不存在到期未能清偿的情形 [12] 交易背景与风险控制 - 本次委托贷款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九久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 [7][9] - 公司董事会认为,提供该贷款有利于上海九久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14] - 公司表示对借款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实施有效的业务和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13] - 本次贷款利息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公司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2][13] 公司委托贷款整体情况 -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总余额为10750万元 [14] - 该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12% [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