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提高再融资效率、支持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并加强全链条监管以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 [1] 主板科创企业融资标准优化 - 将科创板、创业板成熟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扩展至沪深主板,以补齐主板科创企业融资政策短板 [2] - 新增主板公司“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2] - 新增主板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2] - 允许符合条件的主板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突破30%的限制,超过部分需用于主业相关的研发投入 [2] 差异化融资松绑措施 - 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营状况的创新企业推出差异化融资松绑措施,避免政策“一刀切” [3]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且具有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以提高效率 [3] -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对于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可在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启动再融资程序 [3]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但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3] 引导资金投向新质生产力 - 明晰募资投向导向,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 [4] - 明确围绕核心业务进行能力升级与生态延伸的投资,只要具备清晰的技术关联性、资源整合逻辑和效益转化路径,即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 [4] - 此举旨在引导资金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4] 优化申报流程与强化前端监管 - 优化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并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 [6] - 明确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并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情形 [6] - 健全交易所日常监管和再融资审核协同机制,以提升审核质效 [6] - 在前端加强预案把关,对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法行为或公司治理出现重大异常影响发行条件的公司,禁止披露再融资预案 [6] 加强后端资金监管与行为规范 - 再融资完成后,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进度,若与募集说明书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需详细说明原因 [7] - 对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加强监管并严肃惩处 [7] - 推出“再融资+控制权变更”监管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发行对象出具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认购,以规范通过再融资变更控制权的行为 [7] - 后续将对违反公开承诺的市场主体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形成市场震慑 [7]
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 创新企业获重点支持
新浪财经·2026-02-10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