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扶优、扶科、限劣导向 完善未盈利创新企业再融资安排 沪深北交易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中国证券报·2026-02-10 06:04

一揽子措施核心导向 - 沪深北交易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旨在提高灵活性和便利度 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1] - 措施突出扶优、扶科、限劣导向 明确对优质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优化未盈利创新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1] - 市场观点认为 本次改革是结构性优化 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支持优质公司做优做强 引导市场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1] 支持优质与科技创新企业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 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 优化再融资审核 进一步提高效率 坚持优中选优[2] - 支持优质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业有协同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 投向第二增长曲线 严防盲目跨界和多元化投资[2] - 研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针对性和实效性 服务主板科技型企业[2][3] - 主板“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高研发投入”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 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占比不低于5%[3] - 主板部分公司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具有固定资产占比低、无形资产比重高、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且占比显著高于行业平均的特征[2] 优化特定企业融资安排 - 优化未盈利创新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的 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4] - 北交所支持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4] - 业内人士认为 此举有助于上市公司合理安排融资进度 及时筹措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 是给科技型企业的“定心丸”[4]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 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 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4] - 调整对存在破发情形但运作规范的公司实施差异化安排 旨在保障研发连续性 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功能[4][5] 加强全链条监管 - 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严防“带病”申报[6] - 强化“再融资+控制权变更”监管 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发行对象出具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认购 引导谨慎决策[6] - 将对违反公开承诺的市场主体加大事后处罚力度 形成震慑 规范通过再融资变更控制权的行为 防止“忽悠式”再融资[6] - 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责任 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流期限等情形[6] -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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