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核心定调 -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监管核心精神概括为“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1][3] - 境内市场严禁任何形式的RWA代币发行、交易及相关服务 [1][3] - 境内主体跨境开展RWA业务须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接受严格监管 [1][3] RWA代币化定义与境内禁令 - 明确RWA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3] - 任何在境内开展RWA活动或提供相关服务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3] - 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从未批准任何RWA代币化活动擅自开展者将依法被追责 [3] - 各地方交易场所被明令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RWA代币发行与交易 [3] 跨境RWA业务监管框架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以境内资产为基础的类资产证券化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将受严格监管 [4]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RWA代币化业务将受严格监管 [4] - 即使业务在境外只要底层资产或融资主体在境内就必须接受境内规则约束未经同意或备案不得开展 [3][4]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相关服务 [1][4] 对各类服务机构的合规要求 - 境内各类机构不得为任何未经批准的RWA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1][4]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RWA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或付费导流 [4]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相关服务必须“依法稳慎”并纳入母公司合规风控体系 [1][4] - 为跨境RWA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及信息技术机构必须强化风控并向管理部门履行报批或报备义务 [5] 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升级 - 重申境内所有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包括稳定币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5] - 监管范围通过技术特征描述进行了隐含扩展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变种预留了监管空间 [5] - 首次明确指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 [6]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6]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6] 协同工作机制与全链条治理 - 建立覆盖境内与境外、中央与地方、线上与线下的全链条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 [7][8] - 中央层面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地方层面由省级政府统筹形成常态化工作网络 [8] - 在资金端禁止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在信息端严禁互联网企业提供场所广告与导流 [8] - 在市场端规范企业注册与广告宣传在上游持续打击“挖矿”活动 [9] - 证监会同步出台《指引》明确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证券代币等情形的合规路径要求事前备案事后报告 [7]
虚拟货币与RWA代币化迎严管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10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