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构建“监管+自律”双重约束体系,全面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
齐鲁晚报·2026-02-10 11:19

政策核心 - 泰安市住建局与房地产业协会出台新规 构建“监管+自律”双重约束体系 旨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 从业主体管理 - 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 备案名录向社会公示 [2][6] - 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 要求挂牌上岗 主动接受监督 [6] 信息发布与房源管理 - 经纪机构必须全面公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等八项关键主体信息 [6] - 发布房源前必须核验权属并编制房源说明书 [6] 经营服务规范 - 明确经纪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6] - 签订经纪服务合同前须书面告知委托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8类事项 [6] - 按规定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 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严禁泄露或非法使用 [6] - 办理存量房交易时 须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告知制度 引导交易资金纳入政府指定监管账户 [6] 自媒体行为规范 - 经纪机构需对从业人员各类自媒体账号统一登记备案 建立内部审核制度 [6] - 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严禁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及唱衰市场的不实言论 [6] 信用管理体系 - 对经纪机构及人员实行信用评价 评价结果与业务开展、政策扶持直接挂钩 [6] - 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6] - 市房地产业协会将建立行业“黑名单” 对违规者列入黑名单并发布社会风险提示 [6] 行业自律与未来监管 - 《泰安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作为自律操作手册 从业务承接到售后服务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标准 [1][4] - 下一步将围绕行业自律公约、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房地产自媒体负面行为清单等出台文件 加力织密监管制度网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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