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002665)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
公司法律与监管事件进展 - 2026年2月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首航高科(002665)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仍在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新的投资者索赔委托 [1][4] - 2025年5月23日,首航高科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查明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1][4] 公司具体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该事项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1][4] - 公司通过敦煌节能、玉门节能的定期存单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账户,但公司在相关定期报告及专项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2][5]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该事项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3][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在2017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买入首航高科股票,并在2023年12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