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运输重点液态食品7月1日起须持证上路
科技日报·2026-02-10 12:05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正式出台,将对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 [1] - 自2026年7月1日起,凡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否则不得从事相关运输活动 [1] - 新规设定了约一年半的过渡期,相关经营者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依法取得许可 [2] 监管覆盖范围 - 纳入许可管理的食品包括植物油类(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植物原油)、调味品类(食醋、调味料酒)、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类(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以及淀粉糖类(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1] - 该目录基本涵盖了当前国内市场主要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均为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 [1] 政策出台背景 - 新规制定背景与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直接相关,该事件暴露出液态食品在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准入许可缺失、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等监管短板 [2]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系统制定了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系列制度 [2] 配套措施与目标 - 除了《目录》,配套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已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从技术层面明确了“用什么运、怎么运”的标准 [2] - 此举旨在从源头和运输环节双重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