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募基金公允价值计量不够谨慎,浙江新世纪期货及时任副总汪一青接警示函
搜狐财经·2026-02-10 12:46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于2026年2月10日对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及其时任副总经理汪一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处罚决定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3] 违规事实与原因 - 公司在2023年对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不够谨慎 [2] - 该问题反映出公司在财务规范管理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足 [2] -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 - 时任副总经理汪一青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2] 监管要求与整改措施 - 公司需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自有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2][4]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4] - 副总经理汪一青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4] - 汪一青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4] 公司背景 -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4] - 公司是国内首批获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及金融期货代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 [4] - 公司是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下属一级直管企业,为非银类持牌金融机构,是集团金融板块重要成员 [4] - 公司总部位于杭州,营业面积达3100多平方米,下设二十家营业部分支机构,覆盖全国多个主要城市 [4] - 公司系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 [4] - 公司从事国内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代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