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租(01606)就光伏发电设备订立融资租赁安排
融资租赁交易公告 - 国银金租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扬州甘润电力有限公司及卖方河南碧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安排 [1] - 交易于2026年2月10日交易时段后订立 [1] 交易核心条款 - 国银金租以代价人民币12.08亿元向卖方购买交易标的(光伏发电设备) [1] - 国银金租随后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为216个月(即18年) [1] 租赁物信息 - 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的光伏发电设备 [1] - 该设备原为承租人拥有 [1] 交易性质与影响 - 融资租赁安排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 [1] - 订立该安排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