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乱象突出,表现为服务费畸高、计费不透明及局部市场缺乏竞争,其根源在于服务的准公共品属性与纯市场定价机制错位、政策市场化初衷与局部垄断现实落地错配,以及多方权责边界模糊[1][2][20] 行业现状与市场问题 - 充电服务需求庞大且具民生属性: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充电已成为关系日常出行的民生大事[1] - 服务费过高引发普遍投诉:用户充电账单显示服务费远超电费,例如充电1.4度电总价9.15元,其中服务费8元,电费仅1.15元[1][4],折算后每度电成本高达5至8元,远超0.7元的居民合表电价近十倍[4] - 用户投诉集中于服务费不合理:以2025年1月数据为例,在小绿人、中国铁塔、街电充电桩品牌收到的用户评价中,直接投诉服务费不合理的评价分别有49条、158条和113条[4] - 计费规则不透明与服务缺失:存在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充电故障仍收费、退费困难、延时虚充及客服缺失等问题[11] - 局部市场缺乏有效竞争:许多小区或片区仅有一个充电桩品牌进驻,形成局部垄断,用户缺乏“用脚投票”的选择空间[13] 政策与监管环境 - 收费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深圳市2024年10月的规范通知,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单位享有自主定价权,要求“价费分离”[14] - 监管存在模糊与滞后:针对大量“收费贵”投诉,官方回应多显示“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监管侧重于合规审查(如“价费分离”),但对价格合理性缺乏有效评估工具[14][25] - 充电服务费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用未列入中央及广东省定价目录,因此实行市场调节价[18] - 政府部门采取多项规范措施:包括政策宣贯、实地核查“价费分离”、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电价(2025年以来指导89个小区落实),以及开展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8] 行业运营与成本结构 - 行业利润空间压缩,回本周期依赖具体项目: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变小[15] - 运营成本高企,服务费成为平衡关键:前期投入成本高,包括设备硬件、消防要求、搭雨棚、挖地等,且部分场地电费成本高于向用户收取的基础电费上限(0.7元),运营商只能通过调节服务费来平衡成本[15] - 运营模式多样,定价权实际在加盟运营商:常见品牌多提供设备与平台,实际定价由加盟品牌的运营商制定,收费标准与场地关系极大[15] - 企业解释高服务费源于高投入:运营商表示场地设备投建、运营和运维成本投入较高,服务费定价是为在经营不亏损的情况下设定[16] 深层矛盾与分析 - 准公共品属性与纯市场定价错位: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具备“基础性、普遍性、刚需性”的准公共服务特征,但未被纳入准公共服务体系,市场逐利逻辑与普惠导向形成反差[21][22] - 市场化政策与局部垄断现实错配:政策设计初衷是市场调节,但核心场景(住宅小区、城中村)存在单一品牌入驻,缺乏充分竞争,价格信号失真[23],且缺乏如听证会、成本公开等配套监督机制[23] - 信息不对称削弱市场调节机制:运营方对服务费构成、成本要素等披露有限,用户无法判断价格合理性,市场调节机制失去前提[24] - 多方权责边界模糊导致成本转嫁:政府监管存在滞后,企业易在缺乏竞争下转移成本,用户则缺乏选择空间和议价渠道,形成“政府规范滞后、企业趋利优先、用户被动承受”的格局[25][26]
“电鸡”充电:电费1.15元 服务费却高达8元!
南方都市报·2026-02-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