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6年一季度消费券活动公告 - 长春市商务局计划于2026年第一季度开展“新春消费季”消费券发放活动,旨在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1][3][5] 商家征集范围与门槛 - 实体零售企业:面向实体百货、超市、家电、数码经销企业,要求年零售额不低于500万元,并需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 [1][5] - 电商平台企业:面向经营家电、数码、服饰、百货、超市类商品的电商平台企业,要求年零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匹配资金或综合拉动零售额杠杆率达到15倍以上的企业将被优先选择 [1][6] - 餐饮住宿企业:面向餐饮、住宿类企业,要求年营业额不低于200万元,并需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 [1][7] - 成品油企业:面向成品油企业,要求年零售额不低于1亿元,需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能够匹配资金的企业将被优先选择 [1][8] 商家参与条件 - 企业需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1][9] - 企业需具备完善的收银系统,以支持消费券核销及活动数据统计 [1][9] - 企业需承诺配合政府活动具体要求,并提供叠加优惠折扣 [1][9] - 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需稳健,并具备承担促销让利的能力 [1][9] 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 有意向的企业需在2026年2月8日20:00前提交报名材料 [2][9] -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和企业简介 [2][12] - 材料可通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swjcxf@126.com 或通过工作渠道报送 [3][9] 活动注意事项 - 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的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10] - 入选商家需配合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并接受活动期间的监督 [3][10] -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商务局所有 [3][10]
长春拟发放消费券!
新浪财经·2026-02-10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