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 - 人社部等七部门对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顺丰同城、滴滴、货拉拉等16家平台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1] - 会议要求平台企业全面落实用工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劳动管理,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1] - 监管信号表明野蛮生长时代已过,合规经营与建设和谐劳资关系成为行业发展的明确方向[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与价值 - 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1] - 若包含灵活就业人员,总规模超过2.4亿人[1] - 该群体支撑城市基本运转,是平台经济不可或缺的底层支撑,也是即时满足消费习惯和特殊时期保供的重要力量[1] 当前行业用工现状与挑战 - 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存在通过第三方外包、劳务派遣或将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来规避责任的情况[2] - 社保覆盖不足,大量骑手、司机缺乏工伤保险[2] - 算法管理劳动者,派单、路线、时效由系统决定,劳动者缺乏议价权[2] - 收入模式单一且不稳定,平台可随时调整单价[2] - 职业伤害风险高,外卖骑手、快递员是交通事故高发群体,但保障有限[2] - 存在社会就业歧视,影响劳动者职业尊严,并可能被平台企业“另眼相看”[2] 行业规范与改进方向 - 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合作关系”掩盖雇佣关系[3] - 需缴纳社保,工伤保险是底线,养老、医疗应逐步覆盖,可探索适合灵活就业的缴费方式[3] - 需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计件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 需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包括符合标准的电动车、避免算法逼迫违章、提供高温防暑及雨雪天保障[3] - 需保障休息权,设定最长工作时间,避免“996”式过度劳动[3] - 需建立工会组织以进行集体协商和维护权益[3] - 需健全劳资纠纷解决机制,降低仲裁与诉讼门槛[3] 社会观念与企业责任 - 社会需消除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歧视,承认其为正常的体面职业[4] - 平台企业应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视为普通劳动者,依法保障其权益,这是法律要求和社会公平的底线[4][5] - 平台经济讲究轻资产,劳动者是最大的“成本”,但企业不能以节省成本为由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责任[3]
壹快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只须不对他们另眼相看
第一财经·2026-02-10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