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杨惠妍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因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
新浪财经·2026-02-10 22:44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碧桂园及其执行董事兼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莫斌、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伍碧君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1] - 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存在的债务逾期情形[1]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士(杨惠妍、莫斌、伍碧君及其他具名人士)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1] 董事会评估与人事安排 - 董事会(除杨惠妍、莫斌、伍碧君外)认为相关违规是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披露,并非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1] - 董事会认为无理由对杨惠妍、莫斌、伍碧君的诚信及能力存疑[1] - 董事会认为杨惠妍、莫斌、伍碧君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是合适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