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旨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加大要素保障等措施,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目标是到2028年底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3][4] 总体要求与目标 - 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4] - 具体目标为:到2026年底,深入排查整治存量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动态清零;到2027年底,通过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使养老机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巩固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4]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民政、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协同,聚焦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防汛等方面,制定联合检查“一张表”,实现“一表通查”,县级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 [5] - 加强安全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和分类整治,民政部门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确定风险等级,并会同有关部门“一院一策”制定整治方案 [5] - 推动重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包括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消防设施失效等问题,使用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配置智能烟感、一键报警、智能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等智慧安防产品,并加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 [6] 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 - 全面压实机构负责人责任,要求其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维护和房屋安全体检 [7] - 设立安全员岗位,负责制定安全制度、参与培训演练、开展安全巡查并提出改进建议,机构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等信息 [7][8] - 强化“日巡查、月检查”制度,组织专人每日巡查、每月检查,鼓励入住老年人及家属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 [8] -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求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重点明确失能老年人转移疏散方式,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新建改建机构需建立失能老年人单元安全防护体系,按要求配齐护理员,设置避难间和无障碍通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应急演练 [8] - 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常态化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民政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合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安全知识技能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9] 压实政府监管责任 - 加强行业管理,民政部门需细化安全责任清单,加强运营安全监管,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并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级部门通过调度、“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10] - 强化综合监管,各有关部门需健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做好隐患排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并完善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依法追责 [11] - 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整合开办养老机构各环节,强化新机构安全条件审查,加强联动审批和协同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无法改造的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推动有序退出 [12] -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新建机构选址避开洪水、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对高风险区域内已建成机构分类采取防护加固或搬迁措施,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优先将养老机构纳入转移安置和救援范围,并将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点保障对象,优先保障就医用药 [12] -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培养既懂养老又懂安全的检查干部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并邀请各领域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采用“民政干部+职能部门干部+行业专家”模式提升隐患识别精准度 [13] 要素保障措施 - 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推动健全养老服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全链条管理,各地需加强安全管理法治化建设 [14] - 强化标准规范约束,出台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基本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修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科学确定建筑消防、防震等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鼓励制定团体及企业标准 [15] - 夯实基层安全管理基础,统筹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将乡镇敬老院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发挥安全管理作用,支持农村地区改扩建安全达标机构,支持有条件地方实行“乡院县管”改革 [16] - 切实保障安全投入,各地需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政府投入责任事项提供支持,推动机构改造提升和安全设施提档升级,支持民办及农村机构解决先天不足、老化破损等问题,同时督促机构加强自身安全管理投入 [17]
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
中国基金报·2026-02-11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