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新增两起执行裁定,案件均处于执行阶段[1] - 案件一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2.45亿元及相关费用,案件二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46亿元及相关费用、应收账款及股权[1] - 案件申请人均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控股股东未能按期还本付息且相关担保方未履行担保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3][4][6][7] 案件具体事由与裁定结果 - 案件一事由:劲嘉创投获得11.39亿元贷款,并以1.388亿股劲嘉股份股票提供质押,另有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 案件一裁定: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扣押等被执行人财产,以12.45亿元及利息、费用为限[5] - 案件二事由:劲嘉创投获得5亿元贷款,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项目应收账款质押以及七方连带责任担保[6] - 案件二裁定:法院裁定1) 查封、冻结等七名被执行人财产,以5.46亿元及利息、费用为限;2) 冻结相关项目应收账款;3) 冻结5,326.8万股湖州新天外绿包印刷有限公司股权[8]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2][10] - 控股股东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4.49亿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99.69%,占公司总股本的30.92%[11] - 因涉及诉讼,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处置,若后续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其持股可能面临进一步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11]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累计涉诉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多项重大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跟进进展并督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