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重申
新浪财经·2026-02-11 04:0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中国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 [3] -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包括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一律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 [3] 业务活动禁令 - 中国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中国境内开展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中国境内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 [3] 跨境与发行限制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 - 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 [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中国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4][5]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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