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揭露并警示社会公众警惕通过短视频及直播平台传播的“代理维权”骗局,此类活动以“债务清零”“征信洗白”等不实信息诱导消费者,实质是以维权为名的诈骗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1][3] 欺诈套路与乱象表现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以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出台新规为名,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等不实信息,错误引用或曲解政策规定,使消费者对所谓“监管新规”深信不疑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冠以“专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名义,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幌子,传递误导信息及“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公开传授退保、反催收等“维权技巧”,伺机推介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 [2] - 采用其他诱导手段: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以及使用煽动性话术打擦边球,吸引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主动联系其“代理维权”服务 [2] 对金融消费者的危害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消费者听信虚假宣传后,不仅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若中途退出还可能因“违约”陷入官司 [3] - 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伺机收集消费者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用卡、保单、家庭住址、子女就读学校等重要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买卖,可能被用于冒用身份进行非法交易(如盗刷信用卡、办理高额贷款),损害消费者信用记录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3] 专家观点与建议 - 定性为诈骗行为:不法“代理维权”实质是以维权之名进行的诈骗,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3] -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权:金融消费者需树立正确权利意识,学习法律法规明确权利边界,并通过正规渠道、正确方式维权 [3] - 监管与打击建议:监管部门应联合网信、司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代理维权” [4] - 完善法规与监管机制:应尽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惩戒力度;强化各部门协同创新,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制以形成合力 [4] - 加强投资者教育:需加强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的宣教工作,提高公众金融风险识别能力 [4]
警惕不法“代理维权”骗局
经济日报·2026-02-11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