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琳琳: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引领 全面激发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齐鲁晚报·2026-02-11 06:56

文章核心观点 -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两个毫不动摇”、“竞争中性”原则和“全生命周期”理念,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通道 [1] - 民营经济是泰安经济的“半壁江山”,是当地发展的“基本盘”“活力源”“生力军”,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关键期,需以法治之力破除障碍、托举发展 [1] -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建议从“清障”、“宣树”、“服务”、“协同”四个方面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1][2][3][4] 以“清障”促开放,全面清零隐性壁垒 - 建立“立法—政策”全周期审查机制,每年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民营经济符合度”专项评估,对含有所有制歧视、规模歧视、行业歧视的条款即查即改,评估结果公开并接受企业评议 [1] - 推行“非禁即入”动态管理,围绕新型工业化“441X”产业赛道,制定《民营资本投资引导清单》,清单外领域实行承诺即入,企业仅需签署“投资承诺书”即可开展前期工作 [1] - 对清单内领域,明确民营资本参股比例、营收规模、技术路线等“透明门槛”,确保准入公平、竞争有序 [1] 以“宣树”提信心,凝聚尊商重商共识 - 打造“泰安民企故事”全媒体矩阵,依托融媒体平台开设“泰山商魂——民营企业家访谈”专栏,重点宣传其突破“卡脖子”技术、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增收的实践 [2] - 建立“涉企舆情24小时响应”机制,对网上涉企不实信息,相关部门联动实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澄清、第一时间删帖”,对恶意造谣者依法追责 [2] - 开展“法治护企”典型案例评选,公检法司每年推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精品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巡讲、动漫微视频等方式进园区、进商会 [2] 以“服务”优环境,涵养宜商兴业生态 - 建立“合规体检”常态化机制,组建“合规服务团”,定期为民营企业排查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环保安全、税务筹划等风险点,出具个性化“合规处方”,对首次轻微违法事项依法免罚或轻罚 [3] - 依托“泰好办”APP,上线“惠企政策AI匹配”功能,企业输入信息后系统自动推送可申报的“一揽子政策”,实现“政策找人、免申即享” [3] - 设立泰安市“企业家日”或“民营企业家节”,高规格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现场兑现政策、表彰优秀、发布场景机会清单 [3] 以“协同”聚合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建立“企业家恳谈日”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固定一天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座谈,对企业诉求现场办公、限时解决,共性问题纳入下一轮政策修订 [4] - 推行“免打扰”监管,对信用等级A级的民营企业,除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外,原则上不进企检查,必须检查的须备案,杜绝“逐利执法”“钓鱼执法” [4] - 建立“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细化党政干部与企业家交往的“十可以”“十严禁”,明确可以参加和严禁参加的活动 [4] -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党政干部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非主观性失误,只要符合“三个区分开来”则予以容错免责,对恶意诬告陷害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澄清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