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修订核心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旨在为自然保护地治理注入法治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相融互促,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根基 [1] 治理原则与制度设计 - 推行精细化治理,将管理分区优化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允许在严格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以提升治理精度和效能 [1] - 注重推动治理主体从政府“单向管控”向政府、社区、科研机构、社会公众等“多元协同”转变 [2] - 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明确为基本原则,着力破解保护与发展对立的难题 [2] 实践案例与成效 - 云南会泽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案例显示,以往“核心区禁入”规定可能影响黑颈鹤食物来源和原住民生计,新条例的差异化管控旨在解决此类困境 [1] -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生态修复改善环境,流转土地发展生态农业,帮助村集体增收并为村民提供就近就业机会,让居民从生态环境保护中获益 [2] 体系构建与法律协调 - 此次修订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法治体系完善的重要一步,与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相协调 [2] - 旨在加速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制度合力 [2] 实施与未来方向 - 下一步关键是将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并从文本走向实践,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3] - 同时完善配套细则,切实保障原住居民权益,要求执法监管既“严”字当头,也从“细”处着力,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3] - 最终目标是让科学的分区管控在基层落地、社区共管模式有效运行、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畅通,使新条例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法治引擎 [3]
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即将实施,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相融互促
中国环境报·2026-02-1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