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以租代贷”扰乱车市
经济日报·2026-02-11 08:3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全国多地出现4S店将融资租赁包装成“厂家车贷”进行推销的纠纷 许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面临高额违约金及车辆所有权归属不清的风险[1] - 融资租赁与车贷的本质区别在于车辆所有权 车贷中消费者在提车日即拥有所有权 银行仅享有抵押权 而融资租赁是“以租代购” 还款期间车辆所有权归实际出资的租赁公司[1] - 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会给消费者带来超预期的实际支出 产权关系不明晰容易引发纠纷 严重扰乱汽车消费市场秩序[1] 4S店行为动机与影响 - 部分4S店热衷于将融资租赁包装成“厂家车贷” 关键在于有利可图 相较于传统车贷 融资租赁审批快、限制少 能快速回款 还能从租赁公司获取返点[2] - 部分销售人员利用信息差 刻意模糊融资租赁与传统车贷的区别 以“低费率”等话术诱导消费者 使其在未注意所有权归属、违约金条款等关键信息的情况下签署合同[2] - “以租代购”的营销陷阱短期损害消费者权益 长期透支整个行业的信誉 刻意隐瞒融资租赁真实属性诱导签约已涉嫌消费欺诈[2] 规范与建议方向 - 监管层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规则 厘清各方权利义务 打击部分车企借融资租赁“暗箱操作”的模式[2] - 销售企业需恪守诚信原则 全面、真实地披露金融产品信息 规范合作模式[2] - 唯有让金融产品在阳光下运行 保障消费者的充分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汽车金融服务才能真正助力促消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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