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目标[1] - 指导意见对加强和规范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提出了更加务实且有弹性的要求[1] - “自主自愿”成为四项绩效管理原则之一 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自愿申报绩效分级 相关主管部门不能搞行政命令和随意摊派[1] 政策实施原则与潜在挑战 - 企业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 可自主自愿申报绩效分级[1] - 监管人员担心“自主自愿”原则可能影响企业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 特别是担心一些基础良好、通过投入本可申报更高级别的企业不愿付出更多努力[1] 监管部门的应对工作 - 监管部门应扎实做好工作以避免企业因“自主自愿”原则而参与积极性不足的情况[1] -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需认真系统学习指导意见核心内容 认清自身角色定位 并明白企业在操作要领和金融、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2] - 需制定企业能看懂、易接受的宣传方案 通过多样化渠道进行针对性政策宣传 让企业知晓申报绩效分级可获得的利益[2] - 生态环境及相关部门应始终牢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职责 认识到绩效分级管理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长期性任务[2] - 应多了解本行政区域企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注行业最新技术及应用情况 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自主积极参与绩效管理并开展技术革新[2] 差异化管控与激励措施 - 激发企业积极性的关键在于让为环保投入、强化污染治理、优化环境管理的企业通过等级评定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3] - 在环保差异化管理方面需不折不扣兑现优惠政策[3] -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A级及以上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B级企业可少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绩效等级低的企业则需依法依规严格采取应急减排措施[3] - 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绩效等级先进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3] - 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且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绩效等级提升项目 加快前期审批手续[3] - 这些差异化管控措施需落实在行动中 让符合条件的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以激发其提升绩效水平的内生动力[3]
自主自愿申报绩效分级实施后,如何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中国环境报·2026-02-11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