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发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相较此前有何重点变化?
搜狐财经·2026-02-11 09:59

一揽子措施核心政策导向 - 三大交易所于2026年2月9日发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政策导向高度统一,旨在实现“精准滴灌”而非“大水漫灌”,支持优质上市公司与科创企业,引导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同时坚持防风险、强监管,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 [1][3]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 - 大力支持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其再融资审核,提高再融资效率 [1]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但严防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1][5] - 允许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但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体现“扶优限劣”导向 [1][5] 支持科创企业及未盈利企业 - 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 [1] - 对于上述未盈利科创企业,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即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间隔期从过去的18个月大幅缩短至6个月 [1][5][7] - 沪深交易所在前期科创板及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在主板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并放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限制 [3][5] - 调整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将“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的下限调整为5% [7] 优化审核流程与信息披露要求 - 明确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2] - 将前次募集资金应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从预案董事会召开时调整至申报时,给予公司更大自主权 [5][7] - 上市公司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无需重复提交,北交所进一步明确在审期间若年报、半年报更新财务数据可直接援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操作成本 [2][6][7] - 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带病申报” [7] 强化监管与压实责任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2] - 对于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要求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违诺将严肃追责 [2][6][7] -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强调将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