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草拟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即将正式发布 该新规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加强自主风控能力 并对助贷业务的成本约束、佣金支付、资金方自主风控等多个环节提出要求 [1] - 新规将对联合贷、融资担保、分润三大主流助贷模式进行规范 并鼓励银行分散担保服务来源以分散风险 [1][2] - 监管的总体方向是引导资金方加强自主能力建设 降低对合作机构的依赖风险 同时推动融资利率合理压降 [6] 助贷新规内容与方向 - 新规强调引导银行加强自主风控能力 对成本约束、佣金支付、资金方自主风控等多个环节提出要求 [1] - 新规鼓励银行分散担保服务的来源 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分散风险 [1] - 新规涉及名单制管理、总行级准入审批、控制担保费率、分润比例、费率结算方式、担保代偿天数等多个方面 需要对三大助贷模式提出明确要求 [2] - 草案中曾提到“担保利率不能超过银行的借款利率” 这可能对承担贷后管理职能的助贷平台造成较大压力 [3] - 针对“助贷费用应当在贷款结清后再支付”等大幅影响助贷平台现金流的条款也可能调整 [3] - 新规“剑指”融担模式的初衷一方面是降低客户贷款的实际利率 另一方面是引导商业银行加强自主风控能力 防范风险 [3] 三大主流助贷模式 - 联合贷模式:由放款银行与平台旗下持牌机构按比例共同提供贷款 放款行出资比例不得超过70% 风险由双方共担 [2] - 融资担保模式:助贷平台往往通过自有融担牌照为贷款方提供担保 经过平台第一轮风控后向银行推荐客户 贷后管理由平台与融担公司负责 融担公司会收取担保费用 [2] - 分润模式:助贷平台主要在获客端提供流量、数据分析、客户运营等科技服务 按分润比例收取服务费 资金发放与风控环节均由银行自主完成 因此被称为“轻资产模式” [2] - 在融担模式下 资金方收取的是固定收益 而分润模式下资金方赚到的钱是自己风控能力的钱 [4] 行业现状与背景 - 目前主流的互联网贷款产品综合年化利率范围在18%到36%之间 客群被分为18%以下、18%到24%、24%到36% 甚至有部分平台借助会员费等其他收费方式发放实际年化利率突破36%的产品 [3] - 对于银行等资金端来说 其实际的资金成本在7%到10%之间 其余收益由助贷平台、融资担保平台等拆分 [3] - 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自主获客能力、自主风控能力、贷后管理能力较弱 因此对第三方平台、增信机构等仍有较强依赖 [3] - 过去有城商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发放线上贷款时 出资比例达到90% 由第三方平台进行风险评估初筛后获客推送 再由银行通过自有风控模型做二次评估 其线上贷款利率也相对较高 [4] 互联网贷款监管脉络 - 从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开始 针对互联网贷款的监管持续展开 一系列文件对资金方、资产方、贷前获客、贷后管理等全流程参与方提出规范要求 [6] - 2021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针对联合贷模式作出多项要求 包括“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等 [6] - 监管政策一方面引导资金方加强自主能力建设 降低合作机构带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通过提高第三方平台的资金成本、合规成本 推动融资利率合理压降 [6] 行业影响与格局变化 - 行业分化正在加剧 对于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业务创新能力不足、股东关系复杂、出现流动性风险的中小银行而言 合并重组成为大势所趋 [7] - 2024年以来 已有近200家中小银行以工商注销、批复合并、批复解散等多种形式注销 [7] - 对于此前违规放贷展业的小贷机构来说 同样选择了退出市场、持续出清 [7] - 截至2024年9月末 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为5385家 较2023年末的5500家减少115家 贷款余额达7514亿元 较2023年末下降115亿元 [7] - 头部互联网平台由于掌握流量入口 在金融机构“资产荒”背景下 甚至有更强的议价能力 [7]
助贷新规出台在即 规范三大助贷模式 要求银行加强自主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