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来了
第一财经资讯·2026-02-11 16:19

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与适应性,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2] 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 - 优化再融资审核,提高效率,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对象为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 [3] - 调整募投资金投向要求,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3] - 此举旨在提高再融资制度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提升对实体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战略性新兴领域 [4] 主板引入“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 为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将研究在主板推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5] - 该标准已在科创板成功应用,目前科创板共14家企业采用该标准实施再融资,合计拟融资351.2亿元,占2025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和拟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7%和76%,其中两家成长层企业募资57.8亿元,目前已注册生效11家 [6] - 创业板已于2025年6月实施该标准,市场反响良好,主板公司亦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固定资产占比低、无形资产比重高、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等特征,需要长期稳定资金支持研发 [7] 明确未盈利企业融资间隔期为6个月 - 优化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的,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即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8] - 该条款主要适用于科创板成长层上市公司及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的科创企业,旨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定心丸”,支持其研发和业务发展,引导资源向新质生产力聚集 [8] 强化“再融资+控制权变更”监管 - 针对实践中部分锁价定增存在批文到手后拖延或放弃发行,滋生“忽悠式融资”的问题,新措施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8][9] - 交易所将对违反公开承诺的市场主体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形成震慑,规范通过再融资变更控制权的行为 [9] 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在前端,加强预案把关,若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法行为或公司治理出现重大异常影响发行条件,则禁止披露再融资预案,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减少“带病”申报 [10] - 在后端,加强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定期报告披露募投项目进度,若与募集说明书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需详细说明原因,并对违规变更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流期限等情形加强监管与惩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