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新浪财经·2026-02-11 17:27
政策目标与核心规划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1] -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1] - 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将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1] 市场体系建设与资源配置 - 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2] - 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1] - 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将全面由市场反映[1] 市场功能完善与细分市场建设 - 全面建设更好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现货市场[2] - 持续完善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中长期市场[2] - 加快建设支撑电力系统灵活调节的辅助服务市场[2] - 完善更好实现环境价值的绿色电力市场[2] - 建立可靠支撑调节电源建设的容量市场[2] - 打造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零售市场[2] 市场参与主体与制度保障 - 进一步推动发电侧、用户侧和新型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电力市场[2] - 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统一规则、治理、技术标准及信用制度[2] - 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1][2] - 加强电力规划与电力市场的衔接协同,建立电力市场评价制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