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投诉处理办法》,3月15日起实施
北京商报·2026-02-11 19:27

新规核心内容 - 文化和旅游部审议通过《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将于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1] 规范投诉处理流程 - 《办法》主要规范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投诉的受理、处理、监督等工作 [1] - 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管辖规定 在原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基础上新增指定管辖内容 [1] - 明确对同一旅游纠纷都有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 旨在推动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 [1] - 进一步压缩旅游投诉受理时限并简化办理程序 [1] 强化投诉处理与执法衔接 - 区分“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构成犯罪”三种情形 细化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1] - 区分旅游投诉调解与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对原办法“立案”、“案件”等表述进行统一修改 [1] - 避免以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 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1] 加强监督与保障机制 - 要求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并加强数据分析利用 [2] - 新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责任 [2] - 新增为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基础保障的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