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将加收专项服务费
新浪财经·2026-02-11 21:35

政策调整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在春节期间对巡游出租汽车在现行运价基础上表外加收专项服务费 [1] - 加收政策执行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0时至2月19日24时(农历腊月廿八至正月初三)[1] - 加收费用标准为每车次5元,浏阳市、宁乡市可参照执行且不得超过5元/车次 [1] 执行与监管 - 政策已全面传达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及各巡游出租车经营单位 [1] - 要求相关企业和驾驶员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收费公示,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 [1] - 要求做好对乘客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1] 政策目标 - 政策旨在缓解春运期间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矛盾 [1] - 发挥运价对巡游出租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 [1] - 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合规有序,切实保障市民出行权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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