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食品召回监管明确新要求
新浪财经·2026-02-12 02:46
法规修订核心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旨在全面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1] - 新修订办法与现行版本相比,在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召回分级情形及加大惩戒力度方面进行了调整 [1] 主要修订内容 - 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实施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 - 规定食品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出租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负有配合召回的义务 [1] - 完善召回等级分级情形,依据食品安全危害程度和需要实施召回的紧急程度,明确三级召回情形 [1] - 差别化设置各级召回启动时限,将召回的启动时限由24、48、72小时调整为24、36、48小时,以提高风险防控效果和可操作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