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展公告核心摘要 - 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审查应诉通知书 案件处于再审审查阶段 法院已受理[1][2][3] - 再审申请方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公司为再审被申请人[2][6] - 再审涉及的核心案件终审判决金额为工程款7,590.93万元及利息[2][4] 案件基本情况与历史沿革 - 案件源于2018年12月公司与中南设计院签订的PPP项目施工合同 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3] - 公司于2023年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 2024年5月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后不服并提起上诉[4] - 2025年8月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判令中南设计院支付工程款7,590.93万元及利息[4] - 2025年10月中南设计院另案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起诉公司 主张公司存在多项违约行为[5] 再审申请具体信息 - 再审申请人(中南设计院)请求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并中止案件执行[6] - 申请人主张原审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判决结果不公 侵犯其合法权益[7]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另有未披露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2,612.58万元[2][8] -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涉案567.19万元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涉案1,525.82万元[8] - 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一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涉案金额519.57万元[8] - 前述诉讼主要系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前发生事实的纠纷[8] 案件影响说明 - 案件目前处于再审审查阶段 能否进入再审审理程序需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为准[2][9] - 公告的大部分案件尚未结案或执行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最终裁决和执行金额确定[2][9] -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9] 年度报告与审计进展 - 公司股票因2024年财务指标触及规定已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1] - 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审计程序已进入底稿完善、汇总及复核阶段[12] - 目前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12] - 公司与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在重大会计处理、审计意见类型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12] - 公司已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消除可能性的专项说明[13]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6-02-12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