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发布
新浪财经·2026-02-12 04:52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11部门联合印发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这是自2015年以来的首次全面更新 旨在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用药需求[1] - 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是遴选适当数量的品种 精准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 基本药物被定义为满足基本需求 适应国情和保障能力 剂型适宜 价格合理 保障供应 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 目录管理与遴选原则 - 新版《办法》在多个方面实现完善 包括增加法律政策依据 优化目录结构 完善管理机制 突出药品临床价值 规范动态调整机制及强化监测评价 以提升制度的科学性 规范性和可操作性[1] - 目录动态调整的依据包括药品临床应用实践 药品标准变化 药品新上市情况等 确立了“突出基本 防治必需 保障供应 优先使用 保证质量 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 并坚持中西医并重 临床首选的原则[2] - 国家基本药物涵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中药(含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等类别 两类药品中均专门包含儿童药品 兼顾特殊人群用药需求[2] - 明确规定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的 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被药监部门明确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以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伦理要求的药品 不纳入遴选范围[2] 关键调整与实施机制 - 明确将儿童用药纳入基本药物管理范畴 兼顾儿童群体基本用药需求[3]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全部配置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机构在以基本药物(西药)配置为主的基础上 可适当配置部分非基本药物 以利于基层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3]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定期评估 动态管理 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必要时经协调机制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3] - 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新药研发进展和公共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确保遴选程序公开透明 评价标准科学循证可操作 让安全有效 临床急需 性价比高的药品及时纳入目录[3] 配套体系建设与支持 - 国家卫健委将负责完善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使用 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体系 制定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4] - 将组织开展相关药品临床使用证据 药物政策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 为动态优化目录和完善配备使用政策提供循证证据和技术支撑[4] -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 加强评价结果分析应用 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标准规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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