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们吃得省心更安心
新浪财经·2026-02-12 04:51

预制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 - 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就预制菜国家标准等三份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回应社会对预制菜安全、知情权等问题的关切 [1] 预制菜定义与范畴 - 预制菜被定义为: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1] - 明确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类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1] - 中央厨房被定义为由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给本单位连锁门店的经营主体,其与预制菜的关键区别在于“本单位连锁门店”和“进一步加工制作” [2] 预制菜分类标准 - 《预制菜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分类标准:按原料分为肉类、水产类、蛋类等8类;按预制工艺分为烧烤类、油炸类、炒制类等8类;按贮运方式分为冷冻、冷藏和常温3类;按包装分为单包装和组合包装两类;按食用方式分为待熟制和待加热两类 [2] - 细分标准旨在支撑预制菜的分类生产、管理、储运和监管,有利于不同类别产品差异化发展 [2] 添加剂与防腐剂使用规定 - 预制菜生产加工中不得添加防腐剂,旨在引导企业通过冷冻、冷藏、高温杀菌等物理手段保障食品安全 [3] - 严格控制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要求其使用不应降低食品营养价值、掩盖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为目的 [3] - 将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缩小至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品种,引导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技术保障产品安全与营养 [4] 保质期规定 - 生产企业应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合理设定产品保质期,鼓励尽可能缩短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4] - 12个月的最长期限是基于对200多家企业、超千款市售产品的调查分析,统筹考虑了公众期待、营养品质、风味口感和产业发展等因素 [4] 营养品质与加工要求 - 要求熟制过程避免过度烹饪,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最大程度保留营养成分,倡导通过原料合理搭配和适宜烹饪方式维持菜肴营养特性 [5] - 鼓励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以满足“减油、减盐、减糖”需求 [5] - 鼓励采用气调保鲜、冰温保鲜等保鲜技术,以及非热加工、包埋运载等营养与风味稳态化技术,提升产品品质和口味复原度 [5] 原料安全与追溯 - 预制菜使用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蛋类、粮食等原料均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不应使用腐败变质原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需符合限量要求 [6] - 应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通过索证索票、验收合格等制度实现 [6] - 规模化、集中化采购及完善的冷链和保鲜手段将有力保障食材新鲜度 [6] 包装与标签要求 - 预制菜包装材料应有耐热性,受热不粘连、不变色、不变形,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型包装材料 [7] - 标签应明确标示产品的食用方式:预加工已熟制的应标示“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预加工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的应标示“需熟制后食用” [8] - 不能与产品一起加热/熟制的包装材料应明确提示,让消费者通过标签对产品真实情况一目了然 [8] 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保障 - 《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使用预制菜、中央厨房成品或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的,明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9] - 鼓励主动明示而非强制,是基于现行法律无强制性义务、行业未形成相关惯例及国际普遍以企业自愿披露为主等多方面现实考量 [9] - 明示方式包括通过菜单或点餐小程序标注、企业官网或公众号介绍、门店显著位置展示、应消费者询问后回应等 [9] - 国内部分连锁品牌已尝试透明化披露,如公开菜品溯源报告、在菜单上标注预制菜信息,这些做法因“透明化”赢得了消费者认可 [10] 后续工作与展望 - 相关部门将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预制菜国标和自主明示公告等文件,并按程序发布 [10] - 这种“开门立法”的做法有利于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社会认同感,推动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10] - 期待相关部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建议,在多元诉求中寻求最大公约数,为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