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实施意见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
中国证券报·2026-02-12 04:57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对未来5至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进行部署,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成该体系,届时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1] 市场体系建设路径与交易机制 - 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路径,各层次市场将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并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 [1][2] -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促进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推动电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 [1][2] -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以发挥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支撑性、调节性资源在促进高比例新能源消纳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2] 新能源参与市场与绿色电力发展 - 助力新能源更好参与电力市场,针对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项目提出差异化入市路径 [2] - 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举措,以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绿电消费需求 [2] - 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 [2] 市场主体参与范围扩大 - 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提出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 [3] - 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改变目前由电网代理购电的中小工商业用户只能间接参与市场的状况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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