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6-02-12 06:33

董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规定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包括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解禁第三批限售股份、变更A股回购资金来源以及设置新能源开发部 [4][7][10][13]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 - 批准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人民币1.403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0.6833元/股 [4][60][72] - 批准出资约63.5355万元,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15人因职务调动不符合条件,3人绩效考核“达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8524万股限制性股票 [4][34][35][36][38] - 批准将116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744.0936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该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 [7][34][46][55]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0,036,852,020股 [39] 股份回购计划调整 - 批准将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 [10][11][20] - 原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在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的价格下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20][22][23] - 公司已收到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专项贷款承诺函,用于A股股份回购 [25] 公司组织架构与战略动向 - 批准设置兖矿能源新能源开发部 [13][14] 公司治理与合规程序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依法通知债权人 [15] -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议案,均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由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5][8] - 相关事项均已获得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可,并取得法律意见书支持 [6][9][41][42][56][57][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