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公告核心 -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荣贤召集并主持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5][2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1.7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77.08万元 [9]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5.22万元 [9]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2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到位,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多方监管协议 [10] 募集资金使用与闲置原因 -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11,864.27万元 [12]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13] - 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3] 现金管理具体方案 - 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13] -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15] -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14] - 实施方式为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及有效期内进行投资决策,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16] 现金管理的影响与收益分配 - 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2] - 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回报 [22] - 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19] 相关审议程序与意见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能更好地实现现金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28] -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28]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