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诉讼与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昊志机电(300503)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并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及接受投资者委托 [1][5] - 相关律师认为,在2019年9月18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因操纵行为交易昊志机电股票受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民事索赔 [3][7] - 此外,因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索赔也在推进中,在2021年12月24日下午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昊志机电股票并受损的投资者也可发起索赔 [3][7]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 2024年12月6日,证监会对汤秀清、肖泳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 违法事实一:汤秀清与颜某合谋操纵“昊志机电”,由汤秀清支付保证金,颜某负责联系相关方共同操纵,肖泳林负责沟通对接及保证金转款事宜 [1][5] - 违法事实二:颜某等人实施操纵,先后使用121个证券账户,在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操纵“昊志机电” [1][5] 市场操纵行为的具体细节 - 集中资金与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期间共313个交易日,账户组在302个交易日存在交易,日成交占比均值为28.33%,最高达72.27% [1][5] - 有272个交易日账户组持股总数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最高达到20.95% [1][5] - 196个交易日存在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行为,该类申报量占账户组总申报量30%以上,账户组成交量占市场总成交量20%以上 [1][5] - 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期间,账户组在284个交易日内存在反向交易,日内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最高为99.93% [2][6] - 账户组在255个交易日内存在对倒交易,对倒股数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比例平均为18.97%,最大为64.76% [2][6] - 其中,165个交易日单日对倒占比超过10%,136个交易日超过15%,108个交易日超过20% [2][6] 案件处理结果与违法所得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汤秀清通过卖出“昊志机电”获利36,390,627.5元,肖泳林未实际获利 [3][7] - 2023年3月24日,检察机关对汤秀清、肖泳林作出不起诉决定 [3][7] - 2023年4月26日,相关法院对颜某等8人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其中汤秀清违法所得36,390,627.5元予以没收 [3][7]
昊志机电(300503)股票操纵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