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审核结果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认定其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1] -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及需进一步落实事项均为“无” [1] 发行方案核心条款 -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即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 [1] -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3] 发行对象与配售方式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 [1]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配售比例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2] 利率与付息方式 - 本次可转债每一计息年度的具体票面利率及利率水平,将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未偿还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3] 转股与赎回条款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 [3] -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与否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3] -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 中介机构与信用评级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詹梁钦、刘冀翱 [1] - 公司已聘请中证鹏元作为资信评级机构,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3]
奥士康不超10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