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农商银行领新年首张罚单,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罚35万元
齐鲁晚报·2026-02-12 17:00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于2026年1月30日对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2026年首批行政处罚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聊金罚决字〔2026〕1号和2号 [1][2] 受罚主体与处罚内容 -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信贷管理不到位”问题被处以罚款35万元人民币 [1][2] - 时任茌平联社冯官屯信用社主任张成华受到警告处分 [1][2] 监管行动细节 - 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作出 [1][2] - 相关信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进行披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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