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系统性保障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民航网·2026-02-12 18:35

政策核心与意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出台《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构建覆盖全链条、全场景、全主体的低空保险服务体系,以支撑低空经济从技术探索迈向规模化、商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1] - 该《意见》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的细化落地,被视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度创新,对构建低空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1] 健全政策体系 - 将保险纳入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总体部署,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 [2] - 要求将保险机制纳入低空安全监管体系,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2] - 通过政策支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运用保险工具,推动低空保险从“被动覆盖”向“主动保障”转型 [2] 建立强制投保制度 - 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风险的公共性特征,明确加快建立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以筑牢低空公共安全底线 [3] - 推动将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审查前置条件,并研究建立相关的责任主体、责任认定、处置程序等制度规定 [3] - 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明确基本责任范围和最低保障限额,着力解决强制投保“落地难”问题 [3] 强化服务保障 - 要求保险公司围绕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建配套等全产业链,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并探索低空新型风险保障的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 [4] - 提出根据农林作业、低空巡检、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等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实现场景需求与保险服务精准匹配 [4] - “全链条+场景化”的服务体系旨在推动保险真正融入低空经济各领域,成为产业发展的“安全护栏” [4] 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 推进数据基础建设,明确要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推动构建低空风险信息共享数据库,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精准风险定价与监测预警 [5] -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引导保险机构会同低空航空器制造、运营企业加强对新型风险的研究,提升可保风险识别、评估能力的专业性 [5] - 数据与专业能力的双重提升旨在推动保险服务从“事后赔付”向“事前防控、事中干预”转型,提升风险管控质效 [5] 完善组织保障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指导各地落实有关要求,破解在低空保险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7] - 引导保险机构完善风控体系,加强内控管理,有序拓展业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 - 开展低空保险的教育培训和公众普及,提升经营主体对低空保险的认知度,引导企业主动投保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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