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目标与时间规划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30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1] -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1] 市场建设进展与现状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5年如期实现初步建成的阶段性目标 [1]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 [2] - 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15年的不足15%上升至2025年底的64% [2] 市场机制改革与创新举措 -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 [3] - 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 [3] - 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3] 容量市场与价格机制建设 -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可靠支撑调节电源建设的容量市场,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 [4] - 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于2025年1月底联合印发通知,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对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的支持政策 [4] - 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与其对系统的实际顶峰保障能力强相关,放电时长越长,折算比例越高,获得的容量电价补偿越多 [4] - 例如,某地区系统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4小时,2小时放电时长的新型储能折算比例为0.5,容量电价为当地煤电的50%;4小时及以上长时储能折算比例可达1,与煤电享受同等容量电价标准 [4] 新能源与其他电源的市场化推进 - 《实施意见》提出落实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用户开展多年期交易 [5] -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分品种有节奏推进气电、水电、核电等电源进入电力市场 [5] 市场建设的背景与挑战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2] - 近年来,电力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产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新模式新场景加速形成 [2] - 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用电成本和可靠性提出更高需求,对电力市场提出了新挑战 [2] 重点任务部署 - 《实施意见》围绕2030年及2035年目标,进一步部署了5方面19项重点任务 [2]
到203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约70%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12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