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 总体要求是坚持系统谋划、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稳步实施,以形成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专业、市场规范的低空保险体系,服务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6][7] - 发展目标是到2027年,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 [8] - 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形成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其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8] 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的工作任务 - 加强规划引导,将保险纳入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 [11] - 将保险纳入安全监管规则,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以推动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12] - 鼓励低空企业将购买保险作为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保险增强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 [13][14] - 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主企业通过保险协同上下游企业,降低产业链风险成本 [13] - 鼓励使用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的主体投保责任保险 [14] 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投保规定 - 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16] - 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的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16] - 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对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的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鼓励消费者和运营单位等按需投保 [17] 提升低空保险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 - 优化全产业链保险保障,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探索低空新型风险保障的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 [19] - 加大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并进一步优化完善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 [19]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及再保险支持力度 [19] - 精准服务应用场景,针对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等场景,根据其发展阶段、风险类型和需求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推动完善事故处置和损失分担机制 [20][21] - 推进数据基础建设,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探索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并鼓励保险行业与制造、运营企业进行数据应用,为承保理赔、飞行监管、风险管理和事故处理提供数据支撑 [21] -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低空新型风险研究,完善经营管理,推进数据积累,运用风险量化模型和评估工具以提升产品开发科学性和费率厘定精准性 [22][23] - 支持再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挥专长,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 [23]
一图读懂|《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国民航网·2026-02-12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