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概述 - 长春市于2026年2月12日至3月31日举办“2026长春春季商品房促销月”活动,旨在惠民助企、激发市场活力,并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前行汇聚合力 [1][3] - 活动核心政策为向符合条件的个人购房者以电子券形式抽取发放购房消费券,总计2500张,每张面额1.5万元,十足抵用购房款 [1][3][6] 活动核心政策 - 购房消费券总额度为3750万元(2500张 * 1.5万元/张),计划分5轮抽取,每轮500张,抽取时间分别为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3月20日、3月27日 [3][8][9] - 汽开区额外面向购买辖区内活动项目商品住宅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每张1万元的购房补贴消费券,且发放数量不设上限 [3] - 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自愿匹配提供不低于1.5万元/套的购房优惠 [3] 参与资格与方式 - 参与对象为购买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外县市)参与活动项目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者 [1][5] - 购房人需与开发企业达成购买意向后,由企业将房源及购房人信息录入“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即可获得抽券资格 [7] - 活动房屋仅限报名参与活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未登记确权项目房屋、工抵房、二手房及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 [12] 抽券与核销规则 - 每轮抽券数据截止到抽取前一日24时,若认购房源超过500套则随机抽取,未抽中者可滚动参与下一轮;若认购房源在500套及以下则全部发放,剩余券额滚动至下一轮累加 [9] - 每套房源仅对应一个抽取资格,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拆分、转让或提现 [12][13] - 购房消费券须在2026年3月31日24时前,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输入核销码完成核销,逾期自动作废 [10][12] - 成功核销并完成网签备案后,消费券资金将按流程拨付给对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11] 活动管理与监督 - 抽券活动在指定场所进行,全程由公证机构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8] - 中券结果将以核销码形式发送至购房人预留手机号,也可通过“长春住房租赁”公众号凭身份证号或手机号查询 [9] - 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套取购房消费券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责 [13] - 若购房人申请退房且审核通过,已拨付资金需退回指定账户 [13]
2026长春春季商品房促销月启幕 将发放2500张购房消费券
新浪财经·2026-02-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