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四项违规行为,成都商投锦盛私募被监管责令改正
北京商报·2026-02-12 21:09
监管处罚 - 四川证监局对成都商投锦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惠媛、时任总经理兼董事长谢浩宇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行为 - 公司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1] - 公司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1] - 公司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1] - 公司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1] 监管文件 - 相关监管决定文号为〔2026〕10号 [2]